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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临床】头颈癌临床试验:替雷利珠单抗+LBL-007+BGB-A425

admin 头颈癌临床试验 2023-11-10 11:04:35 头颈癌临床试验

  原标题:【免费临床】头颈癌临床试验:替雷利珠单抗+LBL-007+BGB-A425

  替雷利珠单抗(代号:BGB-A317)是由百济神州自主研发的一种新型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对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具有高度的亲和力及特异性。与其他PD-1抗体相比,替雷利珠单抗Fc段经过基因工程改造,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与巨噬细胞上FcγR结合,从而消除抗体依赖的细胞吞噬作用(ADCP),这可能是减少T细胞耗竭和抗PD-1治疗耐药的潜在机制。

  LBL-007是一款靶向LAG-3通路的新型抗体。淋巴细胞激活基因-3(LAG-3)是活化的T细胞上表达的一种免疫检查点受体,对这些活化的T细胞发挥负向调节作用,会导致肿瘤免疫逃逸。此前,LBL-007已证明能够与人类LAG-3特异性结合,刺激IL-2释放,阻断LAG-3与MHC II和其他已知配体的结合。LBL-007单药在临床前研究显著抑制肿瘤生长,与抗PD-1抗体联用时肿瘤抑制效果更显著。

  BGB-A425(通用名:surzebiclimab)是一种针对T细胞免疫球蛋白及黏蛋白分子-3(TIM-3)的在研人源化IgG1变体单克隆抗体。TIM3是一类T细胞表面抑制性分子,能够引起癌症与慢性病毒感染过程中T细胞的衰竭。大量证据表明,TIM基因家族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肿瘤免疫监视和免疫逃逸等免疫反应的调节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的规格:100mg(10ml)/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200mg;用药时程:用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或符合其他停药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给药将持续最长2年。

  LBL-007注射液的规格:85mg(5ml)/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600mg;用药时程:用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或符合其他停药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给药将持续最长2年。

  BGB-A425注射液的规格:300mg(15ml)/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600mg;用药时程:用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或符合其他停药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给药将持续最长2年。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R/M HNSCC)成人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8岁或当地法规规定的可接受年龄),且局部治疗无法治愈。

  b.受试者既往未接受过R/M疾病的全身治疗。如果受试者在局部或局部晚期疾病的多模式治疗中接受过全身治疗,且在随机化/入组前已完成全身治疗,则允许入组。

  3、患者必须由当地实验室【使用PD-L1免疫组化(IHC)22C3 pharmDx检测试剂盒】或中心实验室(使用22C3 pharmDx检测试剂盒)检测存档肿瘤组织或新鲜活检组织确定为PD-L1阳性表达(CPS≥1)。PD-L1表达水平未知或较低(CPS1)的患者不符合本研究的入选标准。注:对于中国大陆的研究中心,将由中心实验室检测PD-L1表达(CPS≥1)。

  4、同意提供存档肿瘤组织【FFPE肿瘤组织块(首选)或约15张新切的未染色组织切片】。强烈建议提供筛选前6个月内采集的存档组织,若不可及,2年内的存档组织也可以接受。如果无法提供存档肿瘤组织,则患者需要在第1周期第1天以前进行肿瘤病灶新鲜活检。

  5、至少具有1个符合RECIST 1.1版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注:既往局部治疗(包括放疗)区域的病灶不被视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在局部治疗后发生了符合RECIST1.1版定义的疾病进展。

  6、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液学和器官功能良好,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以下标准:

  a. 患者在筛选期采样前≤14天不允许接受输血或生长因子支持治疗,且满足以下条件: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头颈癌临床试验、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90g/L。

  b. 使用Cockcroft-Gault 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50mL/min,或使用慢性肾脏疾病流行病学协作组(CKD-EPI)公式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GFR)≥50mL/min。

  c.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必须3xULN)。

  1、复发性或转移性鼻咽癌(任何组织学类型)、原发灶不明的鳞状细胞癌、起源于皮肤的鳞状细胞癌和唾液腺原发肿瘤或非鳞状组织学类型(如粘膜黑色素瘤)。

  3、治疗研究者判定患者的预期生存期小于3个月和/或疾病迅速进展(例如,肿瘤出血、未得到控制的肿瘤疼痛)。

  4、既往接受过抗PD-1、抗PD-L1、PD-L2、T细胞免疫球蛋白粘蛋白结构域分子-3(TIM-3)、LAG-3或任何其他特异性靶向T细胞共刺激或免疫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8、在随机化/入组前≤2年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下述情况允许入组:患有本研究正在研究的特定癌症、转移风险或死亡风险极低的癌症或已治愈的任何局部复发性癌症(例如已切除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局限性前列腺癌、宫颈原位癌或乳腺原位癌)。

  9、患有在随机化/入组前≤14天需要使用( 10mg/d或同类药物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任何病症。

  10、在随机化/入组前≤14天,存在控制不良的糖尿病,或经规范药物治疗后仍存在 1级的钾、钠或校正钙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或≥3级低白蛋白血症。

  11、需要频繁引流的未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干预后≤14天复发)。

  12、有间质性肺疾病、非感染性肺炎或控制不良的肺部疾病史(包括肺纤维化、急性肺疾病)。

  13、在随机化/入组前≤14天出现需要全身(口服或静脉)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感染(结核感染等),或有症状性COVID-19感染患者。

  14、筛选时存在未经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或HBV DNA≥500 IU/mL(或≥2500拷贝/mL)的慢性HBV携带者。

  17、随机化/入组前≤28天接受过任何大型外科手术。随机化/入组前须已从干预治疗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20、曾有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严重超敏反应史或者既往免疫治疗中出现过严重imAE、导致治疗终止的imAE或任何级别的心脏或眼部imAE。

  21、随机化/入组前≤14天或≤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化疗、免疫治疗(白细胞介素、干扰素、胸腺肽等)或任何研究治疗。

  24、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毒性尚未恢复到基线水平或尚未稳定(不太可能带来安全性风险的AE,比如脱发、≤2级神经病变等除外)。既往放疗必须在随机化/入组前至少2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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