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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癌临床试验头颈部肿瘤患者临床试验信息分享招募

admin 头颈癌临床试验 2022-07-28 09:34:24 头颈癌临床试验

  头颈癌临床试验本项临床研究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计划在全国范围招募最多56例受试者

  2.患有经组织学证实的复发性(不适合局部治愈性治疗方案)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患者,其先前铂类药物化疗失败,头颈癌临床试验并且通过免疫组织化学 (IHC))染色确定PD-L1表达的阳性联合分数(Combined Positive Score, CPS))≥ 1。(用于病理学研究的组织应使用首次研究药物输注前3个月以内采集存档组织,允许使用采集时间大于3个月的存档组织。如果没有组织样本,则患者必须同意进行重复活检。)

  4.研究入组时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能状态≤1第一次输注试验用药品距既往重大手术、既往细胞毒性化疗或既往接受其他试验用药物(或医疗器械)或治愈性放疗至少28天,且距针对靶病灶姑息放疗至少28天

  5.能够遵循研究方案要求的程序,必须同意提供肿瘤组织进行程序性细胞死亡受体1(PD-L1))表达分析、EGFR 突变状态和生物标志物评估

  5. 新诊断或有症状的脑转移(有脑转移史的患者必须接受根除性手术或放疗,必须在临试药招募床上稳定,并且在进入研究至少 14 天前不得服用类固醇治疗脑水肿)允许使用抗癫痫药物

  6.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之外的任何并发恶性肿瘤(既往有恶性肿瘤但无疾病证据≥3年的患者可参加)

  7.全身性抗EGFR单克隆抗体治疗失败的患者(抗EGFR抑制剂治疗中疾病进展[PD]或无进展生存期[PFS]小于3个月的患者)或已接受超过 3 种全身化疗方案的患者

  8.已知的对抗 EGFR单克隆抗体药物严重过敏(过敏反应 CTCAE ≥ 3 级毒性)

  9.已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包括但不限於抗PD-1或抗PD-L1)的患者头颈癌临床试验头颈部肿瘤患者临床试验信息分享临床试验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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